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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路建设项目2023年第一次联合检查情况的通知-凯发公司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添加时间:2023-09-27 16:44    保存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计划工作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公路建设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督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项目督查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服务中心于2023年7月18日至8月18日对全市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及招标投标等方面。检查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一)国道65线包茂高速四改八及连接线工程

  项目基本情况:国道65线包茂高速四改八及连接线工程主线全长77公里,连接线全长61.1公里(我市境内36公里,其中新建21.4公里,利用沿黄高速14.6公里),我市境内项目总投资约64.8亿元,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截至8月2日累计完成投资64.1亿元。

  工程进度方面:现该项目主线已建成通车,实现了联网收费,仅剩主线东胜北互通收费站及办公楼、收费广场和连接线2公里中面层、3.4公里上面层,以及连接线交安工程和邦成互通工程等施工内容。

  被检查单位:施工第七标段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发现包西连接线与s24沿黄高速公路西柳沟互通立交段施工现场存在施工秩序混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杂乱、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二)国道210线达旗添漫梁北至伊旗越家壕(查干)一级公路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国道210线达旗添漫梁北至伊旗越家壕(查干)一级公路项目主线全长62.9公里,连接线全长18.2公里,项目总投资36.2亿元,由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具体由东胜区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管理。项目于2016年开工建设,截至2023年7月31日累计完成投资36.15亿元。

  工程进度方面:项目主线路面全部贯通,剩余少量防眩网、标识标牌等交安工程施工内容;连接线剩余部分波形护栏、标识标牌等交安工程施工内容。

  被检查单位:土建一标内蒙古联手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交安一标嘉兴市通明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连接线未完全封闭,出入口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不足,标识标牌施工安装现场高空作业人员安全绳固定不规范,部分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查干沟大桥附近两侧路肩板破裂。

  (三)省道215线通史至海则畔(蒙陕界)段一级公路

  项目基本情况:省道215线通史至海则畔(蒙陕界)段一级公路主线全长69.192公里,其中一级公路标准建设61公里,二级公路标准建设8.192公里,另设纳林河工业园区连接线20.33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5.5亿元,由乌审旗北龙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ppp模式建设,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建设,截至2023年8月8日累计完成投资7.7亿元。

  1.工程进度方面。桥梁工程桩基总量260根,完成244根,累计完成94%;涵洞工程:涵洞总量124道,完成78道,累计完成63%。路基挖方工程完成233.97万立方米,累计完成81%;路基填方工程完成356.48万立方米,累计完成85%;特殊地区路基处理工程完成35.23万立方米,累计完成39%;砂砾封层24万立方米,累计完成88%。路面工程底基层累计完成8%。超限站主楼主体结构已完成,附属用房主体混凝土浇筑完成,水泵房已完成。

  2.建设市场管理方面。建设土地手续已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依法办理了施工许可,但项目工程贷款办理进度较为缓慢;项目办、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及时更新人员管理台账,现场人员实际已发生变更。

  3.人员履约方面:

  总监办:内蒙古鼎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人员到场率不足,应到场18人实际到场7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室主任1人、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试验员2人在岗。

  一驻地:北京恒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人员到场率不足,应到场16人实际到场8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检测员2人、监理员2人在岗。

  二驻地:河北四方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员到场率不足,应到场13人实际到场9人。路基监理工程师1人、结构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员1人、路面监理工程师1人请假不在现场。

  三驻地: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人员到场率不足,应到场16人实际到场9人。驻地监理工程师1人、路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路面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交安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试验员2人请假不在现场。

  一标段:中能建路桥有限公司

  人员到场率不足,应到场24人实际到场21人。项目总工1人,房建工程师1人,计划工程师1人请假不在现场。

  二标段: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人员到场率不足,应到场19人实际到场15人。项目经理1人,计划工程师1人,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内业主管1人请假不在现场。

  4.工程质量方面:

  内业与实验室部分。抽查发现内业资料存在部分现场检验资料中设计值填写有误;部分原材料使用许可证中参数不全;混凝土施工原始记录未填写原材料含水量、施工配合比、外加剂掺量等内容,且混凝土试件数与实际不符;监理日志滞后、主要施工情况与监理工作内容混淆且未记录发现问题与处理情况等问题。部分工地试验室存在原始记录涂改;外委试验台账登记不全;期间核查计划不合理;养护盒或水槽内养护水不足、标养室内温度过高等问题。

  外业部分:

  (1)桥(涵)工程。全线混凝土回弹强度共计抽查122处,合格122处,合格率100%;混凝土钢筋保护层厚度共计抽查850点,合格799点,合格率94%。

  (2)路面工程。全线底基层厚度共计抽查8点,合格8点,底基层芯样完整性共计抽查8点,合格8点;基层芯样完整性共计抽查7点,合格7点;基层厚度共计抽查7点,合格7点,合格率100%。

  (3)原材料。全线原材料共计抽查18组,合格18组。

  5.安全生产方面:

  (1)建设单位:乌审旗北龙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应急预案未经专家评审,向属地交通运输局备案;平安工地半年考核未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评价。

  (2)总监办:内蒙古鼎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未开展防汛专项检查;未单独建立安全隐患检查台账;未开展平安工地季度考核相关工作;个别人员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监理日志填写不连续。

  (3)一驻地:北京恒诺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防汛排查整改指令未闭环,台账未更新;未审批架桥机实施方案;监理内部人员安全监理责任书签订不全,专监岗位职责描述不具体;驻地未定期对安全监理工程师填写的安全监理日志进行审查。

  (4)二驻地:河北四方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开展防汛专项应急演练;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现场;平安工地考核未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无编制、审核人签字;监理内部安全教育培训未全员覆盖。

  (5)三驻地:北京中交安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未开展防汛专题检查;未开展平安工地季度考核相关工作;监理内部组织机构框架图未上墙;安全监理工程师年龄超龄。

  (6)一标段:中能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边施工边通车路段k0 000-k2 000段内安全隔离警示标志缺失;无定河大桥墩柱高空作业人员上下通道设置不规范,采用简易钢筋爬梯代替专用通道;无定河大桥施工现场有村民出入,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改线段已进入交叉施工阶段,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较少;k44 000~k44 200、k44 360~k44 560路堑挖方段受雨水冲刷产生滑坡;3号拌合站煤粉存储罐、燃烧炉缆绳固定不规范,存在连锁倒塌风险;3号拌合站内储气罐未年检;未对平安工地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闭合;无避雷针检测报告;无塔吊维护保养记录。

  (7)二标段: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k60 587.8s216分离立交墩柱施工现场未设置梯笼;k51 540处、k54 200处未设置临时排水设施,路基边坡存在水毁情况;未开展防汛专项应急演练;机械设备台账内容不全;未建立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台账;无龙门吊和临时用电维护保养记录;无避雷针检测报告。

  6.环境保护方面。中能建路桥施工的无定河大桥11号桩基泥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无定河主河道;基层和底基层洒水较少,行车扬尘较大。

  7.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项目办信用评价台账更新不及时,未整理归档。

  8.农牧民工资支付管理方面:

  (1)建设单位:乌审旗北龙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未按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拨付工程款。

  (2)一标段:中能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未将属地人社部门列为受益人;未缴纳农牧民工工伤保险;农牧民工资未按月及时支付。

  (3)二标段: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未将属地人社部门列为受益人;未缴纳农牧民工工伤保险;档案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

  (四)省道26线准旗纳日松至龙口段高速公路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省道26线准旗纳日松至龙口段高速公路项目主线全长约53.8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另设沙圪堵连接线9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70.65亿元,由准格尔旗高等级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bot模式建设。

  目前项目施工图设计已批复,现已完成13个村的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及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正在推进剩余2个村的征地补偿协议签订及征地补偿款发放工作;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并已报送至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截至2023年8月1日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本项目目前仍未开工。

  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我市普通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共80个,其中续建项目20个,已开工20个;新建项目60个,正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项目12个,正在进行招投标项目10个,已开工项目38个。预计年底完成投资7亿元。

  我局对9个旗区80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155个养护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其中抽查的重点农村公路项目为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项目、鄂托克旗前旗乌兰新区至工业园区公路项目、达拉特旗黑赖沟大桥项目、鄂托克旗通用机场公路项目;抽查的普通农村公路项目为东胜区城梁村七社至四社通村公路,达拉特旗x607至场羊壕社农村公路、光伏园区至高头窑农村公路项目,准格尔旗侯家阳湾(汇通小区)至王西线通村公路、魏家峁镇薛魏线镇区段改线工程项目,鄂托克旗海流图至敖伦淖尔公路、查布至陶乐旅游公路项目,乌审旗c032陶报村委至兰嘎线公路、c056布日业其牧业社至巴音敖包公路;抽查的养护项目为达拉特旗x625关碾房至s215(k37 500-k44 500、k66 559-k69 559)段公路、鄂托克前旗c056和c057养护工程、乌审旗c030图克至呼吉尔特公路养护维修改造工程。

  (二)重点农村公路检查情况

  1.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国道210至博众物流园区公路项目全长5.018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0.98亿元,项目于2023年6月13日取得施工许可,截至2023年8月1日已完成投资1720万元。

  工程进度方面:路基挖方工程完成5.3万立方米,累计完成77.5%;路基填方工程完成13.2万立方米,累计完成31.4%。涵洞工程完成预制盖板91块,累计完成43.5%;完成浇筑涵洞基础3道、台身1道。马王庙互通桩基18根全部完成,完成预制20米箱梁2片;西查沟大桥桩基18根全部完成。

  被检查单位:施工一标内蒙古亿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二标山西隆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发现:施工一标涵洞模板涂机油,存在污染环境风险;泥浆池围挡不严,向外溢出;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施工二标预制梁场配电箱未上锁;预制梁场存在不均匀沉降,存在积水,建议做好防洪排水处理;预制梁场乙炔罐乱放,未设单独存储区。

  2.鄂托克旗前旗乌兰新区至工业园区公路项目。本项目全长9.2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6775万元,由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项目于2023年5月30日取得施工许可,截至2023年7月20日已完成投资3500万元。

  工程进度方面:目前项目全线路基、涵洞、底基层已全部完成,基层完成3.5公里。

      检查发现:施工一标、二标的施工路段内存在社会车辆与施工车辆混行,安全警示标志较少;施工一标、二标未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施工二标未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制度不全;无防汛应急预案且未开展防汛隐患排查;三级安全技术交底不完整;安全生产例会记录不全,只有照片资料。监理一驻地未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未审核批准;未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日志未实现闭环管理。

  3.达拉特旗黑赖沟大桥项目。本项目全长1.47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设置黑赖沟大桥457.2米/1座,项目总投资3750万元,由达拉特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1日取得施工许可,截至2023年7月18日已完成投资1700万元。

  工程进度方面:目前大桥桩基32根已全部完成,完成箱梁19片、墩柱20根、地系梁14根、中系梁10根、盖梁10个;路基土方全部完成。

      检查发现:基坑放坡过陡,易发生滑塌;基坑周边围挡不到位;泥浆池未设围挡,随意排放;基桩钢筋笼未覆盖,已出现锈蚀;未落实项目部临时用电方案,配电箱未上锁,冲击钻电缆随地乱置,存在安全隐患;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住人简易彩钢房在河道内,汛期已到,存在安全隐患,严禁在河道内住人和停放施工机械设备材料;施工单位未全员参加岗前安全培训考试,无安全生产例会学习记录,安全日记记录缺失,安全员变更未更新台账,持证安全员未在现场;施工单位未提供特种设备检验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未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工资,未提供考勤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农民工工资档案混乱,未按照要求归档;现场未设置风险源告知牌;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在现场。

  4.鄂托克旗通用机场公路项目。本项目路线全长11.03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大桥200米/1座,分离式立交桥1座,项目总投资7145万元,由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建设。项目于2023年6月19日取得施工许可,截至2023年7月21日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

  工程进度方面:路基工程清表完成14.9万平米,累计完成100%;挖方完成2.5万立方米,累计完成78%;完成利用土方2.1万立方米,累计完成81%,完成借土填方12.4万立方米,累计完成60%。涵洞7道,累计完成100%。大桥桩基完成39个,累计完成100%;墩柱完成22个,累计完成100%;盖梁及台帽完成11个,累计完成73%,箱梁预制完成52片,累计完成100%。

  检查发现:施工现场配电箱未上锁,缺少巡查记录;发电机缺少安全防护装置;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过期;三级安全技术交底不完整;未开展防汛隐患排查工作;未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例会开展较少;k4-k11段安全警示标志较少,缺少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费专项台账缺少票证记录;沿线路基、桥梁上方存在2道高压线,后续施工时要注意避让。

  (三)普通农村公路检查情况。

  由于普通农村公路项目规模小、施工工期短,普遍存在建设程序不规范,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临时用电不规范,安全标志标牌不齐全,未建立防汛应急预案,未及时开展防汛排查,农民工工资档案资料不齐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不规范,施工人员进场未签订劳动合同,退场未签订结清证明,未按要求严格落实“一金三制”等情况。个别农村公路和养护项目存在不同程度水毁情况,部分过水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不规范,个别公路路槽整形不到位等。

  三、中央车购税资金执行方面

  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是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2022年,中央下达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建设及养护公路工程项目1.5亿元,我市年底执行率为20%。

  截至2023年2月底,202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未兑付金额共计8647万元。针对各旗区结存资金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对涉及中央车购税的项目要及早拨付。截至2023年7月底前,202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未兑付金额已全部兑付。

  各旗区交通运输局要对2023年及以后年度中央车购税资金高度重视,注意车购税资金执行进度,加强车购税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车购税资金。要按照“确保完工、加速在建、力促新开”的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加快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完成计划任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及建议

  (一)各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加强试验室及内业资料的管理,规范操作试验仪器并完善内业资料,有效提高项目整体工程质量。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作用,监理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工程质量监理能力,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做好施工过程旁站和独立抽检等方面工作。施工单位要提高施工质量意识,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二)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零死亡”的安全管理目标贯穿项目始终。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交发〔2023〕141号)要求,要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要加强施工现场机具、车辆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进一步完善、规范内业资料;要加强边通车边施工路段和施工便道临边防护措施,按照有关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恢复破损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要加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等,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及考核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0〕73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三)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及时缴纳工伤保险,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农民工工资档案资料,有效保障农牧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相关批复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引发〈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交发〔2023〕81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施工废水废油、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要加强施工便道、场站洒水处理;要加强原材料堆放管理,分仓堆放,避免混料;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要加强施工现场围挡、材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拌合设备环保管理,防止扬尘、废渣等造成环境污染。

  (五)当前已进入防汛关键期,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对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要密切关注气象、水利部门发出的预警预报,及早部署,加强防汛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公路临时排水设施设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项目安全度汛。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1日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7-858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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