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时间:2023-06-13 10:43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保存

   编号: ejtzj-2023-06

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 监督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公 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局决定受理你单位提交的清 大公路立交改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请你单位根据监督工作计戈 配合开展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时间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一、质量监督人员

  监督负责人:边东、杜雅丽,监督工程师:杨雷、乔志文、高志鹏、刘沁恰、杜政岳、李志强。

  二、监督工作计划

  (一)第一阶段施工前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对工地标准化建设、从业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及业绩、关 键设备、工地试验室等履约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的抽查和对工地试验室审核备案。

  (二)第二阶段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施工过程中的监督抽查分综合抽查、专项抽查、突击抽查三种方式进行实施。

  (三)第三阶段竣(交)工验收质量核验及鉴定建设单位完成竣(交)工质量检测后,按规定提出交工验收 质量核验或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受理后,进 行交工验收质量核验或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并出具交工验收质量核验意见或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报告。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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