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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5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2-0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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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货车伪装运输危险品发生事故案

一辆重型大货车在某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车道缴费时发出两声爆炸声,车厢上冒出了浓烟,司机说车上运的是化工品,后经消防人员扑救,终于将险情控制。承运方某县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分公司,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本公司为货运公司,本身没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由于市场需求,该公司私自用钢板焊接制造罐体,未进行罐体质量检验就用其普通货车拉运罐体运输危险品货物。经过初步调查,该车上载了26吨二硫化碳。该车既没有运输危险品的许可证,也没有相应的手续,属违规运输。
该车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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